培养方案

发布:2018-11-24 21:37文字:图片:点击数: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20204)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较系统的金融学、财务会计等专门知识,办有较高的数据处理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A.货币银行学

B.国际金融

C.金融工程

D.保险精算

三、学习年制

标准学习年制为二年半。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先接受学校和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

2.第一学期期中进行师生互选,确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即制定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硕士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和所在院(系、所)备案。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全部培养工作。

3.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重点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研究生提出问题,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引起学术讨论和研究。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专业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

五、教学基本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1.公共基础课、学位课,每位硕士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学分。

2.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3.学术讲座1学分。

4.社会实践1学分。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修;也可不修,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5.学位论文6学分。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

6.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不计学分。

六、考核方式

1.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以笔试考核为主。

2.专业选修课以课程研究报告考核为主,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3.第三学期末,由导师和所在院(系、所)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讲座和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与导师的科研任务挂钩,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初,由各院(系、所)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其导师的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要对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一般在3万字以上。

八、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附件: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教学基本环节设置

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 期

开课单位

必 修

公共

基础

0151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510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4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001

综合英语(Ⅰ、Ⅱ)

102

4

外语学院

01010002

英语听说(Ⅰ、Ⅱ)

68

2

外语学院

学位课

00720401

中级微观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00720402

中级宏观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00720901

中级计量经济学

51

3

经济学院

00520101

金融经济学

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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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0102

货币理论与政策

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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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0103

公司金融

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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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0104

金融风险管理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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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00530108

国际金融专题研究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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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03

现代投资理论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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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07

金融工程学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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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09

金融机构管理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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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10

数理金融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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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11

非线性金融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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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12

保险产品设计

34

2

新葡3522新地址

00530113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

34

2

新葡3522新地址

00530114

金融中的统计方法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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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30106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34

2

经济学院

00530115

保险经济学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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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16

国际投资学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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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0118

论文选读(导师开设)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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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1

社会实践

1

学位论文

6

毕业应修总学分

48

备 注

补修课程:计量经济学、金融学、证券投资学。

注:1、研究生可选修全校各学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学位课,考核成绩合格,计入本人选修课学分。2、在本科没有系统学习过指定补修课程的(以成绩单为准)研究生,必须补修指定的补修课程,同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