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

中长期海外学生交流项目成绩认证办法

发布:2021-04-20 17:00文字:孙燕红图片:点击数:

中长期海外学生交流项目成绩认证办法

我校参加中长期海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完成海外阶段学习后,需及时完成海外阶段的成绩认证(包括翻译认证和学分转换),符合毕业资格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满足毕业资格的由归属学院及时制订延补修计划。

第一条 办理流程

1. 学生网上提交材料(所需提供材料请见本《办法》的第二条)

1) 校级项目: 学生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的老师取得联系并提交材料

材料受理时间:每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通知

2) 院级项目: 学生与项目派出单位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提交材料

新葡3522新地址:仙林校区德经楼(专一)537办公室 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271

2. 各院级项目具体负责人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汇总表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翻译认证后统一转至教务处。

3. 教务处审核并通知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学院教务老师或者辅导员通知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条 材料要求

1. AB两套材料二选一:

A套材料:

1) 境外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成绩证明原件、或在线成绩查询页面,同时提交打印/复印件2份;

2) 成绩单翻译认证2份,请根据模版填写后打印(其中“校方就此评分标准的说明文件”包括成绩单原件背面说明、境外大学官方网站说明、境外大学项目相关负责人自该校edu邮箱发出的说明邮件)

B套材料:

1) 境外院校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针对双学位项目),同时提交打印/复印件2份;

2) 学位证书真实性认证2份,请根据模版填写后打印: 学位证书真实性认证

2. 毕业去向登记表2份,请根据模版填写后打印:中长期海外交流项目学生毕业去向登记表(详情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

3. 院级项目需提供项目派出学院出具的项目证明2份,具体由项目派出学院拟定,内容需要涵盖学生基本信息(姓名、学院、班级、学号)、所参加的具体项目名称、参照项目学分转换办法后是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

4. 疫情期间特别说明:以上材料由学生提供的部分,学生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由具体项目负责人按上述要求打印装订纸质材料。

第三条  毕业证、学位证领取相关信息

1. 地点:学生归属学院

2. 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会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另行通知。